Monday, June 11, 2012

150法則(The Rule of 150)

1993年,英國演化心理學家鄧巴(Robin Dunbar)提出150法則。

鄧巴在研究中指出,此一法則與人腦進化程度有關,若個體的社交網路很大、經常必須連繫的人過多,人腦智力的負擔得隨之有級數的變化才能應付。Robin Dunbar為此實驗提出了一個數學模型,以物種本身的大腦新皮質相對腦的比例,計算出該物種所能擁有的活動群體之最大值,而輸入的是現代人類的比例時,得到的數值為147.8,約等於150。

150法則中的150代表個體能夠與周圍其他人維持正常往來的社交關係(social relationship)的理論最大值,當群體數目大於150,若想繼續保有如150以下的穩定關係,個體就必須想更多方式、花更多時間來維持群體內凝聚。換一種角度來看,只要能夠將具有關係的人群數目控制在150人以下,個體之於人群便能獲得最有效的管理方式,換句話說當一個群體的人數超過了150後,群體對個體的影響力將會下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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