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April 18, 2011

門面法(Door-in-the-face, DITF)

如果你想成功要求別人幫你做一件事的話,第一個要求的代價要非常高,高得要被人拒絕又不至於令對方產生負面的自我知覺。第二個要求就要比較小及較合理,還要即時提出,別人便會輕易答應你的要求。


1975年,社會心理學家齊迪尼(Cialdini)在亞里桑拿州立大學做了以下實驗。先要求參加實驗的大學生於下一個年度中,每星期抽出兩小時參加一些青少年活動,以便為他們提供一些大哥哥、大姐姐的榜樣。由於大學生沒有那麼多時間,所以沒有人同意這樣的要求。


隨後,研究者提出第二個要求,問他們是否願意只參加一次這樣的活動,有50%的大學生同意。而另一組一開始便提出「只參加一次性的活動」,只有17%的人同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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